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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介绍

部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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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是负责学校人事、编制、师资、职称、劳资、奖惩、社会保障、人才引进、退休等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校的机构设置、编制和用人规划,办理人事调配手续。

二、负责全校各单位岗位设置、全员聘任工作;指导、协助各单位制定岗位职责,做好考核、分配工作和待聘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等工作。

四、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加强教师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做好对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引进工作和培养工作,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

五、负责组织全校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六、负责教学名师以及教学团队建设。

七、做好教职工的考勤、劳动纪律和奖惩工作。

八、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管理和工资调整工作;负责校内岗位津贴发放工作。

九、负责教职工人事材料的归档和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和使用。

十、参与聘用制教师和职员的招聘,负责为其办理到职、离职手续以及购买社保等各项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教职工公费医疗包括公费医疗证的申办、记账单的发放等项工作;负责教职工一年一度的体检工作。

十二、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退职、退休费的调整、以及教职工逝世后的丧葬费、抚恤金等的发放工作。

十三、负责人事信息管理,完成各类人事统计报表工作。

十四、承办校党政领导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构成: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内设人事师资科(人才科)、劳资科两个科室。部门总人数为10人,其中处长1人,副处长1人,人事师资科5人,劳资科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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