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理想助学成长计划管理办法
【合一理想助学成长计划】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为激励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使其感受到学校的温暖、社会的关爱、人间的真情,把经济资助和成长赋能相结合,贯通助学与育人全过程,宁波市合一慈善基金会设立“合一理想助学成长计划”项目,助力学子提升综合素养与专业技能,培养精英技术人才,实现人生理想、开创美好前程。
一、项目名称:合一理想助学成长计划
二、资助对象:合作院校全日制品学兼优困难生
三、助学申请条件:品德优良,家境困难而有上进心,有志向,有抱负的全日制学生。
原则上每所合作院校每个年级资助名额不超过15人。从2025年开始“合一理想助学成长计划”助学金分为两档:新加入项目的大一新生自入学报到后的次年1月起开始资助至毕业当年6月,第一年资助标准为每人6000元;剩余学制内,资助标准原则上调整为每人3600元/年,如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实属困难且个人表现特别突出的,则可以按照旧标准申请6000元/年,项目组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定。
四、受助人的责任和义务:受助期间,保持品学兼优;愿与资助方(宁波市合一慈善基金会)建立良好联系与沟通,并分享成长经历(按要求向资助方提交周报、半月报、心得等;积极参与资助方赴校开展的座谈会、主题沙龙等活动)。
五、受助人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校方与资助方讨论后终止资助:
(1)自动退学或作退学处理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
(3)期末考试成绩出现不及格的;
(4)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不属于困难家庭的;
(5)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义务,且经基金会核查属实的。
六、实施程序:
(1)每年九月初由学校在校园内公示此《【合一理想助学成长计划】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每年十月由申请人自愿报名;
(3)各专业推荐符合助学条件的学生1-2名,审核无误后上报;
(4)学校组织所有申请人参加《合一理想助学成长计划介绍会》,以幻灯片的方式进行相关介绍并作申请表格的填写指导。
(5)校方初步评审,确定推荐受助者名单报资助方;
(6)由资助方对申请者进行面试、考核(周报)等甄选,确定最终资助对象,并在校方网站及资助方自媒体平台公示;
(7)公示结束后由合作院校和资助方、受助人、保荐人,一同签定《【合一理想助学成长计划】资助协议》。
(8)资助方在协议签订后,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助学金全额汇入学校指定账户。
(9)由学校按月发放助学金,受助学生须在发放单上签名。校方每月将签名后的电子发放单发送资助方存档。
七、宁波市合一慈善基金会有权对本办法适用中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
宁波市合一慈善基金会
二零二五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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