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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中小企业的判断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27 11:16:2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分采购项目必须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执行采购有何政策依据?哪些项目必须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执行采购?

答:国家、省、市均发布过相关管理办法及通知。

1.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46号)规定:

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八条  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2022年3月发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2〕6号)第四点规定:

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加强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评估,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额采购项目(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对未明确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评审时,原则上按上限实施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得分。强化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重点查处未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等违规问题。

3.2022年6月发布的《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第一点规定: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各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根据项目特点,进一步提高预留份额。

二、如何判定调研对象是否为中小企业?

答: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于2011年6月18日联合制定、印发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可通过以下网址查询。

http://www.stats.gov.cn/tjgz/tjdt/201107/t20110712_17567.html

为便于判定不同行业企业规模,相关行业专家对上述规定做了相关表格。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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