拧紧监督责任链条 提升资产管理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厉行节约工作,多次提出党政机关要带头“过紧日子”,强调要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中,严把资产配置“入口关”和处置“出口关”,严控资产运行耗费,提升资产保障能力,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花出成效来。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决策部署,注重从源头上规范,从根本上治理,有效破解了一些高校资产管理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但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和科研经费投入的不断增加,高校资产管理特别是办公设备及科研仪器购置方面,违纪违规及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做好高校资产购置规范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政治监督的必然要求。本专题就当前高校资产购置及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深层原因开展分析,拟提出强化监督、严格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当前高校资产购置及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查显示,一些传统的资产管理问题仍旧存在,如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重购置轻管理等。同时,近年来在资产购置领域,新型违纪违规及不规范问题不断涌现,手段更趋隐蔽,暴露出部分高校在资产管理体制上的系统性漏洞,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变通名目,变相规避采购监管红线。部分科研人员或教师利用科研经费购置电脑时,刻意将其描述为“图形工作站”,以规避《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对普通办公电脑的严格限制。这种做法利用了专业术语的模糊地带,将通用办公需求包装成特殊科研需求,从而绕过预算控制和配置标准。还有部分人员采取“化整为零”策略,将超过采购限额的设备批量拆分为小额合同分批采购,规避公开招标。此类“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行为,本质上是变相超标准配置资产,严重扰乱了采购秩序,更隐藏着套取资金的腐败风险。信阳师范大学审计处曾通报相关案例:某高校教师在本人负责的科研项目中,针对同一类检测事项与同一家企业分别签订19份委托测试合同,总金额约60万元,单份金额1—5万元不等,存在拆分合同、拆分报销行为,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
(二)本位主义作祟,资产统筹调剂阻力重重。部分教师使用课题经费购置资产后,将国有资产视为个人私有财产,存在严重的“资产部门化、个人化”错误观念。当单位因工作需要或科研周期结束,依规对闲置资产进行统筹调拨使用时,部分教师极不配合,认为“课题是我申请的,经费是我的,买的东西就是我个人的”,拒绝交出设备使用权。部分二级单位亦存在本位主义,对校内资产共享共用设置障碍,导致“宁可闲置生锈,不可调剂他用”,资产闲置浪费与重复购置并存的现象较为突出。在国有事业单位某海洋大学吴某文贪污案中,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明确指出:该校性质为国有事业单位,因承担科研项目获得的科研经费系国有财产,课题组和科研人员不得随意处置。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学校使用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都属于国有资产,应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隐匿、私自转让、非法占有或谋取私利。
(三)权力寻租暗生,采购环节存在利益输送。资产购置不仅是规避监管的问题,更隐藏着严重的廉政风险。在设备及物资采购环节,部分管理人员或课题组负责人利用职权,通过“量身定制”招标参数、违规设定排他性条款等方式,为特定供应商“开绿灯”;有的甚至与供应商内外勾结,采取虚高报价、虚假交易等手段套取科研经费,中饱私囊,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采购秩序,构成了典型的权钱交易。浙江大学原教授陈某某在担任科研项目负责人期间,将其控制的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授意博士生以虚假发票、虚假合同等手段,将国拨经费900余万元冲账套取,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四)盲目贪大求全,配置效益低下背离“过紧日子”要求。部分高校在资产配置上脱离实际需求,盲目追求“高配置”“全进口”,忽视国产替代和基础实用。部分高价值仪器设备缺乏充分的前期论证便仓促采购,验收后即因技术迭代或无适用场景而长期闲置,资产使用效益极低。这种铺张浪费的行为,与党中央“过紧日子”的要求背道而驰,是对国家财富的极大挥霍。《深圳市2025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指出,2024年,1所高校使用时长低于定额机时的设备比例达61.83%;1所高校使用时长低于定额时长50%的设备数量占比27.42%,涉及资产原值2,316.05万元,且近10%的设备处于低效或闲置状态。
二、新形势下资产购置问题形成原因
经过分析高校资产购置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以及各类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办,我们不难发现这些问题的出现,根本原因是管党治党、严管资产的政治责任落实还有一定差距。
(一)政治站位不高,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许多发生资产相关违规问题的高校,没有把“国有资产姓公”的纪律之剑真正悬在头上,没有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认识资产管理。部分高校二级单位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重科研业务、轻资产合规,重经费争取、轻合规使用,“一岗双责”形同虚设,对“过紧日子”的要求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没有真正落实到资产配置的源头把关上,事前预防严重缺失。
(二)内控机制虚化,制度刚性执行不到位。部分高校资产购置审批把关不严,相关部门联动缺失,无法形成监管合力,监管制度存在漏洞与盲区。对申购需求的合理性缺乏有效的风险评估,对变通名目未能进行实质性审核;即使有验收制度,也大多数是走过场,比如仅核对发票与实物型号,未对设备实际用途与申报用途进行穿透式比对评估,致使制度形同虚设。
(三)日常监管缺位,资产统筹保障不到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脱节,资产共享平台和调剂机制不健全。在资产的动态保障方面,很多高校都停留在“谁买谁用、谁占谁有”的粗放管理上,缺乏强制清退和统筹调拨的手段与魄力,资产清查重“账面”轻“实物”,对公物私占问题听之任之,导致监管漏洞越撕越大。
(四)纪法教育不深,规矩意识树牢不到位。现在的高校中,许多教师科研业务能力强,但党纪国法和财经规矩意识较差,公私界限弱化甚至扭曲,认为“科研经费到位了就可以随心所欲支配”,把占用公物视为理所应当。学校开展的师德师风和财经纪律教育,没有坚持问题导向,未触及灵魂,未能让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取得的效果有限。
三、如何做好高校资产严格管理工作
为有效防范化解资产购置领域的廉政风险和监管漏洞,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需加强高校在资产购置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贯通协同各类监督,筑牢全方位资产监管防护屏障。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纪法教育,筑牢思想根基
国有资产合规管理是防范廉政风险的“硬”要求,必须以严明的纪律规矩塑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或科室应通过组织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专题学习、将资产管理警示案例等内容纳入“广职大财务资讯”或另设板块等方式,引导全体教职工特别是科研人员深刻认识“科研经费购置的设备属于国有资产”这一基本法律属性,牢固树立“国有资产不容侵占”的纪律观念。要针对“经费私有化”的错误认知,加强思想引导和纪律教育,促使每一位教师从思想深处摒弃“课题经费是个人的”的错误观念,真正将国有资产管理的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刚性约束,扎紧监管铁笼
必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消除寻租空间。教务处、科技处、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校企合作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等归口管理部门要严把“项目关”,计划财务处要严把“资金关”,开展购置审批要针对性强,紧盯“变通名目”“化整为零”等顽瘴痼疾。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要严把“程序关”,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量身定制、暗箱操作。对申购高价值专用设备,须根据采购限额组织或督促申请采购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实质性需求论证,严禁巧立名目规避采购限额;对同类大批量设备严禁拆分采购。资产管理相关责任部门及人员要严把“验收关”与“流转关”,对入库设备严格开展用途实质性核查,确保名实相符;打破部门壁垒,建立全校统一的资产共享调剂平台,对于长期闲置、使用人员调离后的资产,依法依规强制统筹调拨,坚决纠正将国有资产部门化、个人化的乱象。针对特殊采购和调剂,应制定相应的预案和建立事后评估机制,对设备使用效能进行追踪,对配置不合理、使用率极低的进行倒查。
(三)做实精准监督,严肃执纪问责,守住纪律防线
学校纪委将立足监督专责,将资产购置与管理纳入监督检查重点,紧盯设备申购、招标采购、统筹调拨等关键权力节点,强化“监督的再监督”。运用“四种形态”,对资产配置审核把关不严、资产清查瞒报漏报、抵触统筹调拨等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因弄虚作假规避采购监管、公物私用、化公为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通过日常监督、线索核查等方式,精准排查利益输送和权力寻租漏洞。定期对典型问题及案件通报曝光,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督促职能部门压实“责任田”,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以严明纪律筑牢学校国有资产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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