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工作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勤工助学工作,根据上级关于勤工助学工作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多年来勤工助学工作实际,本着“节约、必须和资助育人”原则,最大限度发挥勤工助学功能,特制定本规定。
一、勤工助学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一)学校学生处是代表学校对学生的勤工助学活动进行管理的职能部门,校内各单位学生勤工助学活动都应经学生处审核、登记,并接受管理和监督。
(二)申请勤工助学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是我校全日制学生;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行良好;
3.学习努力,成绩合格,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奢侈浪费现象。
(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分固定岗位和准固定岗位两种。
1.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是指长期固定的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每年11月1日至第二年10月31日为一周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设立,一般在9月底由用工部门申请,填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请表》(见附件1)。经学生处汇总情况并初步审核后交学校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核定用工数量、计酬标准后在全校公示3天。学生处将岗位数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率分配到各学院。参加固定岗位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
2.勤工助学准固定岗位是指有计划、阶段性工作任务岗位。
准固定岗位分为假期岗位及非假期岗位,假期是指寒暑假、国庆假期。假期岗位按天计算,非假期岗位是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的勤工助学岗位,用工一般时间持续不超过一周,每天不超过3小时。
勤工助学岗位工作量的安排应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专业学习,不应安排过多的任务,以免影响学业。固定岗位在岗学生不得申请两份及以上的勤工助学工作。用工部门在招聘准固定岗位学生时应充分了解学生的情况,确认学生当前未参加勤工助学工作后方可录用。
准固定岗位的用工单位,应首先填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准固定岗位申请表》(见附件2)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准岗位后报学生处领导审批。
(四)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需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学生申请表》(见附件3)交所在学院。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推荐给用人单位。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组织学生申请时,要将勤工助学岗位信息和录用条件向学生公开。经用人单位面试、培训、试用合格后,签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附件4)(一式三份,一份学生本人,一份用工部门,一份学生处留档)。各学院在安排岗位时,应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五)学生上岗后,如果中途离岗或被劝退,各学院接到信息后应及时安排新的学生上岗,离岗学生应在新的学生到岗后方可离岗。
(六)学生处应不定期地对用工部门勤工助学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各学院要确定专人负责,协助学生处做好我校勤工助学工作,参与勤工助学工作的审核、监督和日常管理。
二、勤工助学考核、报酬发放
(一)用工部门负责对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由用工部门在下月5日前填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学生工资发放表》(见附件5)、《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学生考勤表》(见附件6),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处领导审批后,由财务处统一将劳动报酬打入学生银行卡内。
(二)每年9月下旬各用工部门组织上一学年勤工助学满6个月的学生进行总结,填写《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考评表》(见附件7),并从出勤、表现和效果三方面进行考评。各用工部门在考评的基础上,按参加考评学生数15%的比例,推荐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学校审批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对勤工助学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奖励标准为200元/人。
三、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标准
学校原则上只设立勤工助学固定岗和勤工助学准固定岗两大类岗位。
(一)勤工助学固定岗位
1.清洁岗位
清洁岗位是指学校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岗位。各学院的实训室、教室清洁由劳动课老师指导学生负责完成,不再列入此类岗位工作。
(1)校道草坪清洁员
① 岗位职责:负责校道草坪的清洁工作。
② 人员配备标准:每人负责面积约1000m²的卫生清洁,在树叶较多的区域,经核准后可适当减少清洁面积。
③ 工作时间标准:周一至周五,每人每天工作1小时;周日工作1.5小时。合计工作时间为6.5小时/周,28小时/月。
(2)楼道清洁员
① 岗位职责:负责教师公寓等公共楼道的清洁工作。
② 人员配备标准:每人负责面积约350 m²的卫生清洁。
③ 工作时间标准:周日至周五,每人每天工作1小时。合计工作时间为6小时/周,26小时/月。
(3)图书馆书架清洁员
① 岗位职责:负责图书馆书架的清洁工作。
② 人员配备标准:每人每天负责约64组书架的清洁工作。
③ 工作时间标准:周一至周五,每人每天工作1小时。合计工作时间为5小时/周,22小时/月。
3.实训室学生协理员岗位
(1)电脑维护员岗位
① 岗位职责:负责电脑的维护工作。
② 人员配备标准:每人负责约140台电脑的维护工作,若大部分电脑达6年及以上的,经核准后可适当减少工作量。
③ 工作时间标准:周一至周五,每人每天工作1小时。合计工作时间为5小时/周,22小时/月。周六或周日长期有课,经核准后可适当增加周六或周日1天1个小时的工作时间。合计工作时间为6小时/周,26小时/月。
(2)实训室建设服务岗位
① 岗位职责:协助实训管理员做好实训室设备维护、实训材料准备、实训过程管理。
② 人员配备标准:根据实训室情况及实际需求设置。
③ 工作时间标准:周一至周五,每人每天工作1小时。合计工作时间分别为5小时/周,22小时/月。周六或周日长期有课,经核准后可适当增加周六或周日1天1个小时的工作时间。
4.食堂协管员
(1)岗位职责:对学生饭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收集学生意见及反馈,大厅就餐环境卫生巡查及监督食堂餐厨垃圾回收、协调等相关事宜。
(2)人员配备标准:东西区饭堂各3个岗位。周一至周日,每人每天工作1小时。合计工作时间分别为7小时/周,30小时/月。
5.学生协理员岗位
(1)岗位职责:负责协助行政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2)人员配备标准: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按相关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
(3)工作时间标准:周一至周五,每人每天工作1小时。合计工作时间分别为5小时/周,22小时/月。
列表版《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及标准明细表》见附件8。
(二)勤工助学准固定岗位
根据工作实际,确定以下11类岗位属于勤工助学准固定岗位。
1.寒暑假及国庆假期,后勤处校园卫生清洁岗位;
2.游泳池开放期间,游泳池清洁员及救生员;
3.体育课外活动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协理员;
4.每年校运会期间,学生裁判员、广播台播音员;
5.工商模拟市场开市期间,场地清洁员;
6.重要活动期间,校史馆讲解员;
7.毕业离校当天,毕业生退房协理员;
8.毕业前夕,教务处毕业证书相关工作协理员;
9.招生期间,招生咨询、宣传、财务收费等工作协理员;
10.暑假期间,毕业生档案整理员、就业工作核查员、资助政策咨询员、财务收费工作协理员;
11.暑期期间,生源地贷款工作协理员。
四、勤工助学计酬标准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粤教助函〔2018〕46号)规定,高校设立的勤工助学酬金标准必须按照我省公布的最新工资标准进行动态调整。我校勤工助学酬金标准按广州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一)固定岗位计酬标准。
根据工作时间,进行工资核算。
(二)准固定岗位计酬标准。
1.假期准固定岗位中的室外清洁岗位按照4小时/天标准,实行定额包干。
2.其他岗位超过3小时的,按照3小时/天标准,实行定额包干。
五、附则
本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实行,《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工作若干规定(修订)》(番职院学〔2016〕41号)同时废止。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请
2.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准固定岗位申请表
3.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学生申请表
4.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
5.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学生工资发放表
6.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学生考勤表
7.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考评表
8.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设置及标准明细表

单点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