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毕业确认时间
2023年5月6日-6月21日
二、贷款毕业确认对象
2023届贷款毕业生(详细名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发各学院)。
三、工作安排
(一)加强诚信教育
各学院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做好贷款毕业学生感恩和诚信教育。诚信教育内容包括助学贷款诚信还款、个人征信、防诈骗、违约后果等。通过宣传教育,提高贷款毕业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健康良性运行。
(二)开展信息更新确认
1.贷款学生毕业确认申请审核操作如下:登录系统后在“我的工作”界面上会出现待处理的工作,点击“审核”可以进入审核页面,选择条目—变更确认—毕业确认审核。
2.贷款学生在系统中更新个人相关信息(家庭详细住址、联系方式、紧急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就业单位信息等),然后提交毕业确认申请,由学校经办人最后进行系统审核相关信息。
3.贷款毕业学生更新信息并进行确认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后分发各学院,由各学院组织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贷款学生签名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涂改,签名处须用右手拇指捺印。确认表一式两份,贷款学生所在学院、贷款学生各执一份,学生工作处保存扫描件。
4.各学院组织贷款学生填写《2023届毕业生贷款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1)。
5.各学院应建立贷款毕业生QQ群、微信群等,加强与学生的联系,在每年扣利息日(12月20日)和扣本金日(贷款合同到期当年9月20日)前20天,及时通知贷款毕业生存入足额的利息或本金。鼓励有条件的毕业生提前办理助学贷款还款。
6.根据财政部等四部门文件,2023年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
(三)开展还款计划变更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如符合相关条件继续攻读学位的,可向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或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的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继续由财政贴息。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学生申请
专升本的借款毕业生需要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可在毕业前提出申请,并向办理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或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
(2)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被录取高校的学生证复印件或被录取高校的就读证明;
(4)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学生申请材料由县(市、区)教育局、高校存档备查。
2.材料审批
(1)各地各高校收到贷款学生的还款计划变更申请材料后,要按要求严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批准同意还款计划变更,并在9月20日之前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审核上报。
(2)各地各高校对已办理还款计划变更的贷款学生要继续加强毕业跟踪管理,确保学生按新的贷款贴息截止日期和到期日期及时还本付息。
3.变更手续办理
(1)校园地贷款符合变更的毕业生带身份证、本科录取通知书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2)生源地贷款符合变更的毕业生带相关材料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办理变更手续。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须高度重视、专人负责、深入宣传,加强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资助政策的宣传,普及征信和金融知识,倡导契约精神,增强法律意识,教育和提醒学生及时履行助学贷款合同,保持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2.对没有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的贷款毕业学生,各学院应暂缓为其办理离校手续。
3.各学院在6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工作处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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