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2023年6月)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20-34832651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8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 7.成绩要求: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专业排名前10%(含10%)。 |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名额确定 |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 6.成绩要求: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班级排名前50%(含50%);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上一学年已被广东省教育厅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名额确定 | ||
| 国家助学金 | 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分档资助,每生每年2000-4500元,分为2-3档,原则上人均不低于3300元/年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年级要求:一年级及以上年级;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当学年已被广东省教育厅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 具体资助标准和资助人数根据当年上级财政下达资助资金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人数确定 | ||
| 国家助学贷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 无限制 |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1650元/学期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 | 资助新生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考入省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中西部地区23个省市及自治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 | 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 ||
| 绿色通道 |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 无限制 | ||
| 地方政府资助 | 广东省大学新生专项资助 | 每人不超过6000元 | 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广东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一年级新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 每生每年10000元 |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户籍并在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 广东省“南粤扶残助学工程”资助 | 专科生一次性资助10000元 | 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新入学残疾人大学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 广东省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 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一下基层工作满一年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 | 退费标准为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艺术类和特殊教育12000元) | 符合《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的实施办法》(粤教师〔2018〕9号)基本条件和范围的毕业生。 | 根据实际申请和审核通过名额确定 | ||
| 广州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资助 | 每人每年5000元(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的生活补助费标准为500元/月/人,每年按10个月计发,以实际就读时间计算) | 符合广州市安置政策(即退役后已在广州市辖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报到接收手续),退出现役1年内报考入学或复学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院校的退役士兵。 | 根据实际入学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名额确定 | ||
|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学业奖学金 | 每年:一等2000元/人;二等1500元/人;三等1000元/人 | 每学年考试考查课(不含任选课)平均成绩一等奖不低于85分、二等奖不低于80分、三等奖不低于75分。 | 一等奖为参评学生总数的1%,二等奖为参评学生总数的3%,三等奖为参评学生总数的5% |
| 学业进步奖学金 | 每年:一等800元/人;二等400元/人 | 评审学年第二学期考试考查课(不含任选课)平均成绩的班级排名较第一学期有大幅度的提高。 | 一等奖每班1名,班级人数为40人以上(含40人)的增加二等奖学金1名。 | ||
| 素质奖学金 | 每年:一等1500元/人;二等800元/人;三等奖400元/人 | 每学年根据各学院各年级的素拓学分排名进行评比,每学年获得的素拓学分=理论学时÷18+实践学时÷28+获奖另加学分(原则上保留两位小数点)。且每学年的考试考查课(不含任选课)无重修或不及格的现象。 | 一等奖按参评学生总数的1%评定;二等奖学金按参评学生总数的3%评定;三等奖按参评学生总数的5%评定。 | ||
| 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奖励 | 竞赛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市级和校级五个级别,奖励标准为500-200000元 | 技能赛获奖者 | 按《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执行 |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488-666元; 准固定岗位:每小时22.2元 | 1.全日制学生;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行良好; 3.学习努力,成绩合格,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奢侈浪费现象。 | 设置固定岗、准固定岗数量以当年校内公布文件为准。 | ||
| 特殊困难、临时困难补助 | 原则上每生每学年只能申请1次,每生每次最高补助数额不超过2000元 | 特殊困难补助的申请对象为个人突发灾难性事件的已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同时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生本人突患重病或遭遇意外事故,医药费用数额较大。 2.学生本人病故或遭遇意外事故去世的。 | 无限制 | ||
| 社会资助 | 旅港番禺会所奖学金 | 每年:2000元/人 | 1.只限修毕第一学年课程的全日制二年级学生; 2.学习成绩须达到班级排名前1/5以上,且无不及格科目; 3.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热心社会公益,积极参加服务社会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无违反校纪校规现象; 5.同等条件下,广州番禺籍学生优先。 | 每年全校评选30名 | |
| 旅港番禺会所助学金 | 每年:5000元/人 | 1.具有学校全日制学籍,自愿申请的广州番禺籍大学生;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3.热心社会公益,具有团结协作精神,无违反校纪校规现象; 4.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 | 每年全校评选15名 | ||
| 理想技术人才助学金 | 每人每年6000元(每月500元/人) | 学业成绩优异,品德优良,家境贫寒而有上进心、有志向、有抱负的全日制学生。 | 一年级新生每年不超过15人;一年级升入二、三年级后需要进行考核,合格后继续资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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