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2-2023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安排如下:
一、回执收集(9月3日-9月22日)
各学院收集本学院2020、2021、2022级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或成功续贷的回执验证短信,并做好汇总登记,于9月22日前将电子版贷款回执登记汇总表及受理回执或验证短信截图打包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107615501@qq.com。
备注:1.各学院经办人员在收集回执时,需要对学生的报到注册情况、是否全日制学生进行审核。2.学籍在本科院校(协同本科班)的学生有关资料,请另行提交本科院校负责老师。
二、回执录入(9月23日-10月10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省厅要求须在10月10日前完成我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
三、其他说明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要求,从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原则上只接受高校助学贷款学生的续贷,新申请学生转往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逐步实现由高校助学贷款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转变。
根据我校实际,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只接受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各学院提醒学生如需申请助学贷款的,及时到生源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附件:xx学院2022-2023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登记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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