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旅港番禺会所助学金”管理办法
旅港番禺会所本着“爱国爱乡,造福后代”的宗旨,培养番禺籍子弟成为番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决定在学校设立“旅港番禺会所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番禺籍学子完成大学学业、实现人生理想、开创美好前程。
一、助学金名称: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旅港番禺会所助学金”。
二、资助对象: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优秀番禺籍贫困大学生。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学校全日制学籍,自愿申请的番禺籍大学生;
(二)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三)热心社会公益,具有团结协作精神,无违反校纪校规现象;
(四)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的番禺籍大学生。
四、受助额度:
(一)2011年资助2011年级,5名学生;2012年资助2011、2012二个年级,各5名学生;2013年资助三个年级,各5名学生;其后每年资助三个年级各5名学生,计15名学生;
(二)每名每年资助5000元。
五、受助人的责任和义务:
受助期间,保持品学兼优;愿与资助方(旅港番禺会所)建立良好联系与沟通,并分享成长经历(按要求向资助方提交每学期的学习生活及成长的心得;积极参与学校与资助方组织的座谈会等活动)。
六、受助人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校方与资助方讨论后终止资助:
(一)自动退学或作退学处理的;
(二)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的;
(三)成绩未达到班级排名前3/5的;
(四)家庭经济情况好转,不属家庭贫困的;
(五)享受其他非政府组织助学的;
(六)未能履行本办法中约定的受助人所需尽的责任和义务,并经核实的。
七、申报程序:
(一)每年10月由申请人自愿报名;
(二)各学院推荐符合助学条件的学生1-2名,审核合格后上报学校;
(三)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受助学生报告资助方;
(四)由资助方对申请者进行审核甄选,确定资助对象,并在校园网公示;
(五)学校组织“旅港番禺会所助学金”发放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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