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优秀班级和优秀辅导员助理评选流程
一、奖项类别和名称
学校设立以下奖项:
1.集体奖:优秀班级。
2.个人奖:优秀辅导员助理。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授予“优秀班级”荣誉称号:
1.思想道德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维护国家稳定,民族团结;党团建设好,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公益道德活动,坚决杜绝各种不道德现象;宿舍整洁卫生,学生文明守纪;
2.群体素质好。班级骨干发挥核心作用,班级凝聚力强,形成全班团结互助,文明礼貌,积极向上的良好班风;
3.学业考核好。勤奋学习,上课专心听讲,按时完成作业,本班学业考核(不含任选课)通过率80%以上;
4.学风考纪好。热爱所学专业,善于思考,勇于实践,开拓创新;上课严格考勤,课堂纪律良好,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少,学期内旷课率不超过10%;模范遵守考试制度和纪律,杜绝作弊违纪现象;
5.实践效果好。政治学习、校园文化活动、科技创新、体育比赛、文艺比赛等活动成绩良好;
6.遵纪守法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本班同学在该学年中无人收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二)符合下列条件者,授予“优秀辅导员助理”荣誉称号:
1.在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表现突出,得到群众公认并受到好评;
2.认真履行辅导员助理职责,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工作主动,富有创新精神,在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的成绩,有较高的威信;
3.学习认真刻苦,态度端正,能较好地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各考试、考查科目(不含任选课)全部合格;
4.坚持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良好,带动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搞好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
5.学年内无迟到、旷课、早退等违纪行为。
三、评选比例和奖励
1.以班级为单位,按行政小班总数15%的比例组织评选优秀班级和优秀辅导员助理;
2.颁发给每个优秀班级锦旗(牌匾),并增加素质奖学金三等奖1名,同时,在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时各学院应作适度倾斜;
3.评定为优秀辅导员助理的,授予学校“优秀辅导员助理”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额为每人500元;
4.获得军训优秀营的学院增加优秀班级1个。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单点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