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4〕22号 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岗位实习与毕业调研(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岗位实习与毕业调研(设计)各环节安排及管理工作,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 号)、《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实习管理办法(修订)》(番职院教〔2022〕4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高度重视。岗位实习是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关键教学阶段,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岗位实习环节,深入学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实习的本质,坚守实习育人初心,严守实习基本规范及底线红线。
2.校企联动。深化校企联动,各二级学院与企业共同努力,积极开展资源共享,为毕业生岗位实习提供更加优质的平台和保障,实现学校、企业和学生的三方共赢。
3.加强指导。各二级学院应当加强对实习学生的指导,帮助学生进入具有发展空间、专业对口的企事业单位实习,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在实习开始前,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订实习方案,明确岗位要求、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实习标准、必要的实习准备和考核要求、实施实习的保障措施等。
4.全程监管。注重实习全过程管理,强化学生思想政治、安全生产、道德法纪、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高度关注实习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学生的意识形态教育工作,筑牢学生的思想防线,坚决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处理好学生实习与生活、升学备考等方面的关系。
二、对象及时间安排01
对象:2022级专科三年制和2023级专科两年制学生(含国际班)。
实习时间: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第13周至第20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1周至第16周。
2021级协同本科班及2023级协同专插本班学生实习时间由二级学院根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本科院校的要求进行安排。
岗位实习形式:各专业安排毕业生岗位实习应遵循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相结合,以集中实习为主的原则,各二级学院重点依托校企合作及订单班合作企业(领军企业、头部企业、链主企业、主要合作企业等),优先安排学生至此类企业实习,具体由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三、工作内容
(一)实习准备阶段(2024年10月-2024年11月)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实习管理办法(修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4-2025学年实习工作方案》《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详见附件1),二级学院制定本单位的毕业生岗位实习工作实施方案、专业岗位实习计划,落实实习单位、实习生分组、安排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校内兼职指导一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12人)和聘请企业指导教师(校外兼职指导一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不得超过10人)并组织召开实习指导教师培训会议等。二级学院2024-2025学年岗位实习实施方案、专业岗位实习计划、毕业调研(毕业设计)计划于11月10日前提交教务处备案。
2.完成实习单位备案。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实习单位的管理,严格履行考察评估程序,及时报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各二级学院须对已备案实习单位名单(2024年共备案532家)做好定期跟踪维护,对存在风险的实习单位要及时清理,杜绝违法违规企业提供实习岗位;对新增实习单位做好考察评估工作,于11月10日前提交新增实习单位考察评估材料、填写《职业学校实习单位信息表》(详见附件2实习管理员用表文件夹),做好新增实习单位备案工作。对学生自行选择岗位实习单位的,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二级学院要加强与自主实习学生家长信息沟通,共同加强对自主实习单位资质的审核,并对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家长)做好实习安全提示。
3.完成岗位安全教育及测试。各二级学院须于11月10日前对学生进行岗前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完成安全知识测试和签订实习安全责任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及未通过安全测试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岗位实习。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本学院各专业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特点,在超星尔雅(学习通)平台上构建符合本学院专业特点的实习安全教育课程和测试题库,组织命题和发布安全测试(由各二级学院制定合格标准,原则上不低于90分)(详见附件3)。有条件的二级学院或专业也可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岗前技能训练及考核。
4.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各二级学院须于11月10日前召开2025届毕业生岗位实习与毕业调研(设计)动员大会,组织师生集中学习《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实习管理办法(修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等文件内容,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实习计划等,明确学生岗位实习、毕业调研(设计)的具体安排、内容、任务、过程资料和成果提交以及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和进展要求,发放实习材料等。
5.完成实习系统设置。10月21日前教务处将管理人员和学生基础信息导入工学云实习平台,10月25日二级学院将指导教师信息自行导入实习平台。11月8日前各专业须在工学云实习平台完成专业实习计划发布、设置实习考核指标、分配实习指导老师和学生等。
6.完成学生岗位实习安排及跨省、出国(境)实习备案。各学院要落实实习管理主体责任,合理安排学生岗位实习,根据实习实施方案将全年学生岗位实习安排(含学院批准的学生自主岗位实习)登记报备;若有组织学生跨省、出国(境)实习的,须事先报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并由学校主管部门统一按程序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各二级学院于11月18日将《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安排备案表》、《职业学校组织学生跨省、出国(境)实习备案表》(详见附件2实习管理员用表文件夹)提交至教务处。
(二)实习实施阶段(2024年11月18日-2025年6月13日)
1.学生实习要求。校内实习指导教师需指导学生登录工学云实习平台/APP完成岗位实习申请,按要求规范填写实习单位信息,上传实习三方协议;按岗位实习要求每个工作日上下班进行定位签到,每周撰写周报记录本周的实习工作内容和心得体会(不少于300字)等。
2.指导教师指导要求。二级学院需督促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按要求登录工学云实习管理平台/APP,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实习申请、实习单位信息及实习三方协议,对实习岗位是否对口、实习单位或岗位变更等情况,要严格把关。岗位实习期间应每周不少于两次登录实习系统,及时了解学生考勤签到情况,审阅学生实习周报,回复学生提问,及时跟踪指导。
3.全过程跟踪管理。岗位实习期间,二级学院须成立实习巡查小组,定期开展实习督查,做好巡查记录并整理归档;专业、指导教师还需对实习学生通过微信、QQ、电话、实地考察等方式定期、不定期进行跟踪,精准掌握学生实习去向及开展实习活动内容。如遇紧急情况严格需按照《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执行。
4.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二级学院、专业需定期对学生岗位实习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加强实习全过程管理,及时排查和消除漏洞,整改存在问题。
(三)实习总结阶段(实习结束前两周)
1.学生提交实习总结。学生在工学云实习平台上撰写实习总结报告,(不少于2000字,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实习学生用表文件夹),邀请企业教导教师进行实习考核评价和填写实习考核鉴定表。校内指导教师批阅学生实习总结报告,审查学生实习三方协议、实习考核鉴定表上传情况等。
2.指导教师完成考核评价。校内指导教师、企业指导教师共同在工学云实习平台上完成学生岗位实习考核评价,学生提供经企业指导教师签字和企业加盖公章的实习考核鉴定表并上传系统。校内指导教师根据专业实习评价指标考核标准,共同实施考核,在工学云实习平台上评定学生岗位实习综合成绩。
3.课程成绩录入。2025年5月30日(第14周)前各专业须在学校教务系统完成顶岗实习/顶岗实习与毕业调研(设计)课程的成绩录入工作。
4.召开实习总结汇报会。二级学院、专业召开岗位实习工作总结和实习成果汇报会,并收集学生岗位实习与毕业调研(设计)材料。
5.实习档案材料立卷存档。2025年6月13前完成学生毕业岗位实习与毕业调研(设计)各类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由二级学院存档备案,需提交教务处存档的按时提交。
6.实习质量保障。2025年6月13前校内指导教师、企业指导教师、学生在工学云系统内对本次实习进行考核评价,填写实习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问卷调查,形成岗位实习质量报告。
四、实习管理平台
学校实习系统使用工学云实习管理平台,师生需用手机号码自行注册账号使用。平台根据不同角色,分别编制了操作说明,具体分为院系管理员操作说明,指导教师操作说明,学生操作说明以及工学云平台使用常见问题汇总等(详见附件4)。各二级学院设有系统管理员,指导教师在操作使用过程中有疑问可向学院管理员或QQ群工学云技术客服人员咨询。
五、特殊学生群体的实习管理
1.退伍军人学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退伍军人学生的入伍经历可作为岗位实习的经历。该部分学生可申请免修岗位实习,申请免修的同学须于第11周周四(2024年11月7日)前在实习管理系统上填报“免实习申请”,并上传退伍证等相关佐证材料。由实习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免修岗位实习。但岗位实习与毕业调研(设计)同步进行的,退伍军人学生仍须按要求完成毕业调研报告或毕业设计。
2.2025年春季应征入伍学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春季批准入伍的毕业班学生,入伍后岗位实习在部队完成,经兵役机关鉴定合格后,提供相关证明可作为岗位实习考核成绩。该部分学生的岗位实习分两段执行,入伍前的岗位实习须按要求完成,入伍后的岗位实习在部队完成。入伍后学生需凭《大学生预定兵通知书》作为佐证在实习管理系统填报“免实习申请”,由实习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方可免修岗位实习。岗位实习与毕业调研(设计)同步进行的,实习指导教师尽快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调研报告(毕业设计),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于2025年3月初开辟上半年参军入伍学生毕业调研报告/毕业设计评审绿色通道。
3.自主创业的学生。自主创业的毕业班学生不能申请免修实习,自主创业的经历可作为岗位实习的经历,可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按要求填写《毕业生自主创业代替岗位实习申请表》(详见附件2学生用表文件夹)交所在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及教务处签字审核盖章。该部分学生仍需在实习系统提交实习申请,填写实习单位信息(写自主创业的公司信息),以《毕业生自主创业代替岗位实习申请表》替代实习协议上传(尽量签订实习三方协议),每天进行拍照签到打卡,每周填写周记,填写实习总结报告。岗位实习与毕业调研(设计)同步进行的,仍需按要求完成毕业调研报告/毕业设计。
各二级学院统一收集汇总以上特殊学生群体的佐证材料(电子扫描版),分别填写《申请免修岗位实习学生名单汇总表》《申请自主创业学生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2实习管理员用表文件夹),并于2024年11月18日前提交经各二级学院分管实习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的各类汇总表(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
六、做好毕业调研(设计)工作安排
1.各二级学院要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撰写毕业调研(设计)计划(详见附件2专业用表文件夹),合理安排毕业调研(设计)计划任务,做好选题、指导、审阅和答辩评审等相关工作,并明确各环节的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
2.对岗位实习与毕业设计(或调研)同步进行的,要力求做到岗位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调研报告)的有机结合。在岗位实习期间,学生既要完成岗位实习的工作任务,又要结合岗位的工作任务确定选题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调研报告)。
3.协同本科班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安排需严格按照相应本科院校的要求完成,做好计划安排、加强过程指导和管理,明确相关环节的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并按本科院校的要求做好档案资料的存档。
七、其他
1.岗位实习与毕业调研(设计)是人才培养中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衡量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二级学院需提高站位,坚守育人初心,准确把握实习本质,切实把实习作为实践教学的重要内容落实到位。
2.本通知未提及的岗位实习与毕业调研(设计)的其他要求,按照《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实习管理办法(修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2024-2025学年实习工作方案》及《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相关规定执行,其它未尽事宜可与教务处教学实践科联系。
联系人:高圆珊,联系电话:84749952(内线8208)。
附件:
1.制度文件及实习工作方案
202503111815522675.zip
2.岗位实习与毕业调研(设计)相关表格
202503111816088279.zip
3.实习安全测试操作指南
202503111816238111.zip
4.工学云平台操作指南(学生、指导教师、管理员/专业负责人)
202503111816380301.zip
教务处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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