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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教学资源库

番职院教〔2023〕60号 关于印发《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资源库建设管理办法(2023修订)》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11 16:57:14 浏览次数: 【字体:

学校各单位(部门):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资源库建设管理办法(2023修订)》业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20231221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资源库建设管理办法

2023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学校教学资源库(以下简称“资源库”)建设及管理工作,促进优质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依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指南》2023、《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粤教高函〔2016253)等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资源库主要包括专业教学资源库、专业群教学资源库,课程思政教学资源库、课程群教学资源库等,其他专项资源库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资源库定位于“能学、辅教促改”,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能学”指各类学习者均可以通过资源库自主进行系统化、个性化学习。“辅教”指教师可以利用资源库灵活组织教学和培训内容、辅助教学实施。“促改”指学校利用资源库推动数字化时代学习方式的变革和课程建设改革,创新更加个性化、精准化、定制化的教学方式。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校级、省级、国家级教学资源库或教师承担的其他学校主持建设的资源库内课程资源建设及与之相关的管理活动。凡建设、使用、管理资源库的部门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资源库管理

第五条 管理职责。教务处、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二级学院分工负责资源库的管理工作。

(一)教务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资源库的建设与管理制度,制定资源库建设标准及技术规范,组织资源库申报、立项、验收工作,审核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协调、指导项目建设工作,协助推广宣传项目建设成果。

(二)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主要职责:负责资源库运行与平台建设工作,为资源库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开展资源库建设与应用的相关培训和指导工作,配合教务处完成资源库申报、立项、验收工作。

(三)二级学院主要职责:负责部门主持或参与资源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强化绩效管理,督促项目团队积极完成建设任务,并负责本学院资源库建设相关工作的统筹联系事宜。

第六条 教学资源库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

(二)组织开展建设工作;

(三)按规定合理使用项目经费;

(四)推进项目建设成果应用;

(五)宣传、推广项目建设成果。

 

第三章 资源库申报与立项

第七条 申报与立项原则。按照“自愿申报、全校统筹、遴选立项、择优支持”的原则组织申报、立项。

第八条 申报条件。申请建设的资源库应具备如下条件和基础:

(一)申报建设的资源库,与已立项国家省、市、校级资源库的专业领域不重复或高度相近,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二)项目所在专业(群)代表全省乃至全国一流高高水平。优先支持国家、省高水平建设专业(群)、省品牌专业、省一流校高水平(重点、示范)建设专业及新设专业。

(三)申报部门高度重视资源库建设,承诺负责项目建设相应人力及资源的配置,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科学,目标明确、具体、量化,预算合理,措施得力,确保申报资源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并如期上线运行。

(四)建设基础良好。资源库建设方案体现高水平的专业建设与课程体系改革成果;现布的在线资源丰富、初具规模,类型多样、分布合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过程记录、教学评价、自主学习、测评考试等功能完备。已建成的以专业核心课为主的标准化课程不少于4门且有完整的线上教学周期,用于自主学习的典型工作任务或重点技能训练模块不少于6个;资源类型多样、布局合理,文本类和图形(图像)类资源数量占比小于50%,已被组课应用的资源占比不低于50%

(五)建设团队优秀。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团队成员应校企融合、分工明确、优势互补、执行力强,能够代表本专业领域全省乃至全国一流水平。

(六)校级资源库重点支持按专业群申报的教学资源库。

第九条 申报和立项流程。校级资源库项目申报程序:教务处发布组织项目申报通知二级学院推荐申报项目教务处负责申报材料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校内公示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公布立项项目。省级项目申报参照校级项目申报程序,在已立项的校级项目中遴选推荐申报;国家级项目申报参照校级项目申报程序,在已立项的省级项目中遴选推荐申报。经上级部门评审通过后立项。

第十条 项目变更。立项项目要对项目研究计划、主要人员作重大调整、变更或要求中止项目者,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团队成员共同签名,二级学院审核,经教务处报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同意。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整、变更或中止项目。

 

第四章 资源库建设

第十一条 建设思路。资源库按照“需求牵引、应用为王、服务至上”的基本原则,遵循“一体化设计、结构化课程、颗粒化资源、多场景应用”的建构逻辑联合企业共建共享,促进产教深度融合“一体化设计”是指资源库建设要对标专业、对应产业,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统筹资源建设、平台设计以及共建共享机制的构建,形成整体系统的顶层设计;“结构化课程”是指资源库的标准化课程要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覆盖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基础课程,满足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的需要;“颗粒化资源”是指库内资源的最小单元须是独立的知识技能点或完整的媒体素材,便于用户学习和组课;“多场景应用”是指资源库要引入学习助手、数字教师等新技术,建立多样化的应用场景,满足不同群体用户的多样化学习需要。

第十二条 建设内容。资源库应围绕1个核心专业开展建设,服务专业不超过5个。任务包括必选内容和自选内容两部分。

(一)必选内容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遵循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成长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对接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引入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研制对接产业需求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学时安排、实践环节、毕业要求等内容。

2.专业课程体系。依据20229月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简介》,科学分解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规格要求,系统设计专业核心课程体系及其教学内容,构建基于知识图谱的可视化课程体系框架,明确课程必须掌握的知识点、技能点及对应的职业岗位。资源库要覆盖全部专业核心课程,兼顾必要的专业基础课程。

3.课程教学资源。开发类型多样的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文本类和图形(图像)类资源数量占比不超过30%,原创资源占比不低于70%,资源库每年更新比例不低于10%。鼓励合理运用视频类、动画类、虚拟仿真类等资源创设教学场景,解决教学重点和难点问题。建立课程素材的技术规范,统一命名规则,标注含有专业名称、课程名称、知识(技能)名称、是否原创等属性字段。探索推进开源课程建设,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建共享、均衡普惠。

4.评测考核资源。每门专业核心课程均需建立试题库,题库中的试题应覆盖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全部教学内容,适当减少客观题型,增加综合实践能力的题型。鼓励改革考核评价方式,根据岗位人才标准和要求,联合企业共同研制职业能力考核评价标准,开发职业能力考核评价试题,开展职业能力训练和测试。

(二)自选内容

1.数字化教材。鼓励围绕专业核心课程体系,联合企业共同开发契合真实生产的融媒体教材或新型活页式数字化教材,探索数字化出版,融合视频、动画、AIVR等技术于一体,使用户的阅读立体化、趣味化、互动化、个性化。

2.特色培训项目。鼓励面向企业在职员工及社会学习者,联合企业共同开发满足行业、企业需求的培训项目,融入企业的前沿生产技术和真实案例,开发培训包、培训手册等特色培训资源,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助力提升技术技能水平和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3.虚拟教学团队。鼓励资源库主持单位广泛联合本专业领域内综合实力强、特色鲜明的职业院校,全国性行业组织和代表行业先进水平的企业,组建基于资源库平台的动态开放、跨校跨区域的虚拟教学团队,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的集体备课、研讨等教研活动,全面提升教师数字化教学能力,培育一批数字化专业教学研究和实践成果,引领带动本专业领域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4.支持服务。资源库内容还应包括但不限于:专业介绍、教学文件、职业标准、技术标准、作业及测评系统、习题库(试题库)、企业案例、双师团队、就业与岗位、产品及文化展示、就业创业平台、企业网站链接,以及导学助学系统等。

第十三条 建设要求。

(一)资源建设应对接行业企业发展需求,校企共同开发。

(二)资源属性。库内资源应按照内容和性质全面详细标注属性,以便资源的检索和组织。资源形式规格应遵循网络教育技术标准。鼓励按《中国标准关联标识符(ISLI)》标识资源。

)资源类型。资源类型一般包括文本类素材、演示文稿类素材、图形(图像)类素材、音频类素材、视频类素材、动画类素材和虚拟仿真类素材等。应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提高库内视频类、动画类、虚拟仿真类资源的占比。视频类素材注重叙事性和完整性,以“微课程”为主要形式,用于讲解知识点或技能点;动画类素材注重逻辑规律运动的形象表达,将抽象微观黑箱的概念可视化,用于演示抽象概念、复杂结构、复杂运动等;虚拟仿真类素材注重现场感和体验,主要用于展现“看不见、进不去、动不得、难再现”等不能开展现场教学的场景环境过程。

)分层建设。库内资源应包含素材、积件、模块和课程等不同层次。素材是最基础的、颗粒化的资源单体;积件是以知识点、技能点为单位,由多个内在关联的素材组合形成;模块以工作任务、技能训练项目等为单位,由多个知识点、技能点的积件组合形成;课程由多个工作任务、技能训练项目等组合形成,包括逻辑合理、内容完备、周期完整的标准化课程以及满足不同需要、用户自行搭建的个性化课程。

(五)资源冗余。库内的素材、积件、模块应在数量和类型上超出标准化课程包含的内容,以更好支持用户自主搭建课程和拓展学习。

)资源审核机制资源审核实施项目负责人负总责资源库建设团队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上线谁负责”建立资源内容审核责任体系将资源审核责任落实到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出版管理条例》《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地图审核管理规定》《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按照上线必审、更新必审、审必到位”的原则加强资源的政治性、科学性、适用性、规范性审核,确保资源政治导向、价值取向、审美导向正确,内容真实、客观科学。

 

第五章 资源库运行平台与应用要求

第十四条 运行平台。资源库运行平台在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管理要求等方面,不低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基本要求,并须符合《职业教育专业(群)教学资源库运行平台技术要求》(见附件1),主动配合建设工作、运行监测和使用评价,优化用户体验,支持主流搜索引擎对资源的检索、向用户提供免费服务,不对库内资源设置使用权限和用于商业目的,并根据用户需求不断完善。

第十五条 应用推广要求。资源库要求使用便捷、应用有效、共建共享引导师生在专业教学、实习实训、技能培训、生产现场和日常生活等场景中积极使用资源库,推动专业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效率和质量,主持或参与学校的相关专业师生的应用覆盖面不低于80%,满意度不低于90%;要积极为其他职业学校、普通高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和社会学习者提供服务,实现优质资源共享,扩大优质资源受益群体覆盖面。

第十六条 资源的完善与更新。通过验收的资源库应持续完善,更新资源、提升用户体验、加强应用推广,以用促建。每年新增或更新的资源比例不低于验收时总量的10%,每年新增用户数不低于验收时总数的10%,并保持用户活跃程度,使得资源库的建设和应用符合“有起点、无终点”的思路,更好地适应技术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

 

第六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七条 经费支持。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按学校已有经费渠道筹措解决。在符合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部门可在相关专业群)建设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教学资源库建设。具体金额以批复为准。对于参与建设其他单位主持的资源库子项目,学校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第十八条 参与建设其他单位主持的资源库的学校支持资金,只能用于校内团队成员,不得转移至其他合作单位使用。

第十九条 经费使用范围。

(一)项目建设资金主要用于调研论证、素材制作、企业案例收集制作、课程开发、资源制作、特殊工具软件制作、应用推广等方面的支出,按照经济性质分类,相应在咨询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会计科目中归集与核算。

(二)项目建设资金用于专家咨询、调研论证的费用严格控制在项目预算总额的10%以内;

(三)本条第(一)款中所列“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项目预算总额的8%

(四)专用设备购置费一般不超过10%

(五)凡应纳入政府采购的支出项目,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有关规定和学校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计划财务处要求执行,否则不得列支。凡使用建设资金取得的资产,均为国有资产,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统一管理。

(六)严禁将建设资金用于日常人员经费补助、公用经费开支等,不得从建设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

 

第七章 资源库项目验收

第二十条 项目建设期一般2年,在建设期内开展项目建设情况检查,建设期满后组织开展验收评价。确因特殊原因,需延期验收时,须报经学校及立项批准单位同意。若到期仍不能验收,作撤项处理。

第二十一条 项目建设情况检查不合格的,将给予预警并要求相关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达到整改要求的,撤销立项。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进展情况;

(二)经费落实、资金使用情况;

(三)项目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第二十二条 校级资源库由教务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认定为“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资源库”;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完善后再次验收,再次验收不合格的,撤销立项。省级、国家级资源库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设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取得的标志性成果;

(三)项目管理情况;

(四)经费落实、资金使用情况。

第二十三条 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证书、成果报道等,应注明“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资源库建设项目”,未注明的不予列入验收材料。

第二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项目将被终止:

(一)严重违反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或出现经济违法行为;

(二)拒不接受项目检查,拒不交检查报告和成果;

(三)按规定无法验收或没有通过验收的项目。

第二十五条 项目若被撤项或终止,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同类项目,当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第八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教务处和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应加强对资源库的监管,健全考核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力量对各资源库建设情况和访问活动情况进行统计,并公布统计结果。

第二十七条 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网络运行安全保障制度,并接受信息化建设中心对于安全保障的检查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合法授权,不得擅自侵入资源库系统,妨害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运行。

第二十八条 各使用单位及个人应严格遵守有关信息安全保密规定,对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二十九条 资源库数据只作为内部使用的参考数据,不作为对外发布的数据使用。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资源库的结构,不得擅自删除、修改资源库中的数据,不得擅自将数据赠与、转让、出售、交换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国家级、省级项目建设及管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与管理办法》(番职院教〔2021〕23号)即时废止。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件: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资源库运行平台技术要求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资源库运行平台技术要求

 

教学资源库运行平台(以下简称运行平台)须有效支撑资源库“能学、辅教”的功能定位,满足“使用便捷、应用有效、共建共享”的应用要求,能够根据专业特点和资源库的个性化需求优化设计。

一、基本功能

运行平台应具备资源库建设、维护、管理、教学、学习、分析等基本功能,体现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支持个性化学习和个性化教学。

(一)建设功能

1.支持资源“先审后发、批量审核、分级审核”,能够通过设定不同管理权限保证资源质量,资源审核责任可追溯。

2.支持多种类型和格式的资源上传,包括文本、图片、动画、视频、音频等,能够根据文件扩展名自动分类存储和预览。支持资源的批量上传、下载、新增、转换、删除,支持资源的在线编辑、查看和预览,支持超大附件上传及断点续传等,能够对上传的资源进行智能压缩和智能分发。支持资源批量上传时属性的自动识别、标注与继承。

3.支持按照专业类别、课程名称、素材类型、来源等进行资源分组,支持资源的一站式智能搜索。允许用户按照资源的发布时间、更新时间、素材类型、所属课程/栏目、发布作者、学习者、发布单位、主题关键字等快速查找与统计。能够按照评价规则(如点击率、下载率、好评率等)对热门资源进行自动排名和统计。

4.支持题库类资源建设,支持多种题型的编辑,支持试题的批量导入。支持在线编辑试题中的图片和公式。

5.支持用户引用各级各类资源搭建和重组积件、模块、课程。

6.支持课程门户建设。用户可以选择不同风格的显示模板,可以编辑修改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师团队等内容。

7.支持开放式资源访问功能。用户无需注册可以访问、浏览平台资源,进行课程学习。

(二)教学功能

1.支持灵活搭建学习资源。用户能够根据资源名称、资源类型、资源属性、课程属性等不同检索项目在资源库中检索资源,自由搭建积件、模块、课程。用户也可以根据需要,对已搭建的学习资源的内容进行修改、调整、重组。

2.支持同一课程的多班同轨教学,支持不同教师并行开课、各自管理教学班。已经搭建的课程可以按学年或学期重复开课,无需重建。

3.支持在线报名选课和开课信息发布,支持学习者通过运行平台报名选课、学习,以及选课之前的试学习。

4. 支持在线教学活动管理。教师用户能够根据教学需要,添加、删除学习者,分配开课周期、班级、小组等;添加主讲教师、辅导教师、助教等协助维护课程。运行平台能够向教师用户提供学习者整体和个体的学习统计分析,并具备打印功能。

5.支持在线教学活动部署与实施。教师用户可以根据教学需要在运行平台组织讨论、发布通知、分组教学、开展在线指导与测评。支持多种评价方式,支持作业及考试的自动批改、人工批改、人工评阅、学习者互相点评等并能够提供完整活动记录。

6.支持资源推送、消息推送、学习进度推送、学习报告发布等。运行平台可以根据学习行为向学习者智能推送有关学习资源、课程信息、学习进度等消息。教师用户可通过运行平台向学习者发送课程学习报告、学习成绩等信息。

(三)学习功能

1.支持学习者自主学习,对课程、教师、资源等进行收藏、评价、评论、分享,将学习心得、学习成果分享到常用社交工具。

2.能够根据学习者的需要支持多种学习形式,如自主学习、合作学习以及移动学习等。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能够随时在线记录学习笔记,开展小组讨论,共同完成小组作业,完成投票、问卷、考试等任务。

3.能够将学习者的课程内容浏览、讨论交流、答疑、自测、笔记等集成于一个学习界面。能够提供学习者学习过程节点的记录,便于学习者快速定位、继续进行学习。

4.支持答疑互动。学习者可以在线提问,教师和其他学习者可以回复交流。系统能够自动检索类似问题及相关回复,供提问者参阅。

5.支持自测和在线考试。支持针对学习模块和课程随机抽取题目进行自测或考试,并记录成绩、提供参考答案。

(四)统计功能

1.资源应用统计。支持资源数量统计、访问统计、引用统计、下载统计、用户上传统计等功能;根据资源的浏览量、引用量、下载量、回复量、访问区域分布、集中访问时段等分析资源质量和应用情况;全程记录、周期性公布或反馈分析结果;生成相应的分析报告。

2.教学行为统计。能够提供任教课程的教学统计,从学校、专业、课程、模块等不同角度统计分析课程教学和学习的情况;全程记录、周期性反馈统计结果;生成相应的分析报告。

(五)系统功能及其他

1.用户组织管理。运行平台支持资源库主持单位管理参与单位的建设过程。

2.用户注册管理。鼓励用户注册后开展学习,用户注册后应通过短信或邮件验证。提供各类用户角色、权限和权限映射关系,能够分级设置管理权限。资源库所有参与建设院校相关专业在籍教师和在校学生须采用“实名制”注册。资源库运行平台内的“姓名+学号”或“姓名+教工号”与“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数据一致,视为实名。

3.用户空间管理。能够为注册用户分配个人空间,提供开课、积分、学习进度提醒、密码找回、发送短信、邮件推送等服务,提供各类活动记录和学习档案管理功能。

4.日志管理。数据库日志定时定量归档、备份,可恢复、可追溯;系统日志存储方式合理,便于集中查询和分析处理。

5.后台管理。能够提供对平台各层级管理功能及数据的汇总管理、敏感词过滤、系统日志、数据字典等功能。

6.数据报送。主动对接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监测平台(以下简称监测平台)数据接口,按照监测要求,实时推送相关数据。

7.用户激励。能够提供根据用户使用时间、资源学习、参与活动、贡献资源及质量等情况给予奖励(例如:用户积分、徽章、等级等)的功能和设置。

8.终端访问。除PC机以外,支持iOSAndroid等主流操作系统的各类移动终端访问和使用,界面能够自适应。鼓励提供平台公众号、平台APP客户端等访问入口。访问数据后台统一管理。

9.扩展性。支持对接各类特色的第三方公开、免费在线资源,如虚拟仿真实训等。

10.通用性。提供课程、资源、用户等数据批量导出到其他主流同类型平台的接口,也可以批量导入其他主流同类型平台导出的数据,支持个性化门户网站分类重组展示资源。

二、性能和安全

备选资源库申报和立项验收时均应提供系统性能测试报告和当年度的安全评估报告,相关报告应由具有国家级第三方软、硬件产品及信息系统工程质量安全与可靠性检测认证资质的机构出具。

(一)性能基本要求

运行平台必须采用提升数据访问速度的优化技术(IDCCacheCDN等),保障资源的访问速度和下载效率。独立的课程运行门户网站域名等信息须在ICP备案。支撑运行平台的服务器须设在ISP运营商的IDC机房或BGPZ机房,确保7*24小时不间断运行。

1:运行平台性能基本要求

同时在线用户数

并发用户数

响应时间

业务访问

文档类资源

视频类资源

50000

2500

3秒以内

3秒以内

6秒以内

 

(二)安全基本要求

运行平台在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管理要求等方面,不低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运行平台对网络(含网站外部链接)的安全负责,项目单位对上传的资源内容负责。

三、监测数据要求

运行平台须全程、客观记录资源库建设和应用的数据,主动对接项目监测平台,按要求推送有关用户行为、资源建设、资源应用等运行数据,并提供对应的数据字典。运行平台对推送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接受监测平台对WEB服务器系统日志的不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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