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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监督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

来源:纪检室 发布时间:2024-04-28 10:00:25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第3次修订《条例》。《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学习好新修订的《条例》,是严明党的纪律、推动党员干部自觉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的前提条件,也是不断提高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水平的必要举措。

一、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

为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此次修订《条例》,将近年来我们党强化正风肃纪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及时固化为纪律规范,释放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

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党纪处分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条例》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利于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使全党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条例》提出巩固主题教育成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的要求,在指导思想中增写“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等内容。在工作原则中增写“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贯穿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有利于为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新时代十年,党中央硬起手腕抓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鲜明主题,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同时应清醒看到,管党治党还面临一些问题: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问题不容忽视,政治骗子仍有市场,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依然存在,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统计造假问题时有发生等。《条例》坚持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四)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中央持之以恒加强纪律建设,聚焦“关键少数”抓纪律,健全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管理规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深入治理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纪律建设取得重要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有利于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

新修订的《条例》以制度的刚性约束反映和巩固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成果,为与时俱进推进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法规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理解《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

(一)《条例》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一是以党的创新理论为引领推进党的纪律建设。《条例》把上一次修订(2018年8月)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党的纪律建设等方面的理论创新予以集中呈现,并在具体条款中予以贯彻落实,明确纪律建设的法规定位,坚守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二是以完善制度机制为保障推进党的纪律建设。《条例》及时将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对于制度建设的需要予以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实现了党的纪律处分制度和惩戒制度的与时俱进。丰富完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构建党的纪律处分和其他惩戒制度之间的衔接协调机制,推进法规语言的精准表达。三是以严的措施推进党的纪律建设。《条例》既完善了总则中关于量纪规则和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规定,修改了违纪违法造成经济损失的计算方法,又以较大篇幅增补、修改了分则关于违反纪律处分的规定,把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的原则具象化、规范化,把实践创新的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为执纪从严提供了依据。

(二)《条例》的主要亮点。《条例》共11章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条例》牢牢把握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和时代特征,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加强了纪法衔接,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规定。主要亮点有: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调整违背新发展理念行为的处分规定,新增离岗离职后违规从业、违规谋利的处分规定,新增新官不理旧账的处分规定,修改完善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有关表述,新增损失由不可抗力等原因引起不追究党纪责任,改变对党员共同参与经济违纪处分规则,明确党员涉“黄”涉“毒”应开除党籍,明确结交“政治骗子”、充当“政治骗子”是一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等。

(三)《条例》的实践要求。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条例》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充实完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规矩。二是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条例》坚持严字当头,通篇贯彻严的基调,坚持责任上全链条、管理上全周期、对象上全覆盖。三是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促进党员干部敢于斗争、正确履职,推动党员干部在增进群众感情、维护群众利益上担当作为,正确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四是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条例》注重从党的光荣传统中汲取纪律滋养,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要求,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五是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条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推动综合运用党纪、国法规定的各种惩戒措施,做到精准执纪、纪法协同。

三、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

党中央在《条例》印发通知中,对各级党委、纪委抓好贯彻执行提出明确要求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一)科学谋划安排,强化纪律建设。学校党委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力戒形式主义,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学校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

(二)注重融入日常,凝聚工作合力。各级党组织要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加大《条例》宣传教育力度,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浓厚氛围,引导大家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组织好《条例》的学习,要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推动《条例》入脑入心,深化《条例》理解运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在学习《条例》过程中,广大党员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强化自我约束,凝聚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三)严肃监督执纪,坚强纪律保障。学校纪委将协助党委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加强与司法等监督贯通协调效果,促进执纪执法贯通,从政治上、纪法规定上全面评价违纪违法干部,形成纪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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