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通知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市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并加强普法宣传的通知》要求,为提升党员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全面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现请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见附件1),具体要求如下:
一、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及相关解读(见附件2)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细化举措、抓好落实。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研讨,通过自学、“三会一课”集中学习、开展警示教育(见附件3)等形式掌握纪法内容、明细底线清单,并督促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共同遵法、守牢底线,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自律、砥砺初心,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高标准履职尽责,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推动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好政治责任,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举措,在全覆盖、求实效上下功夫,坚决防止搞形式、做虚功、走过场,及时做好学习总结,营造浓厚氛围,确保学习取得实效。请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前完成学习,并将有关学习情况(包括学习人员范围、人数、学习记录和学习照片等资料)做好总结,留存备查。
纪检室
2021年12月17日

单点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